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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实验记录表》填报及注意事项
来源:机械工程学院 | 发布时间:2016-10-11 | 浏览次数:

《实验记录表》填报及注意事项

 

1. 学校教务处要求每学期开学后第123周为“太原理工大学实验记录表”报送时间,开学后第三周星期五(18点)为报送截止时间。

2. 因个人原因耽误录入时间,请向学院提出申请,自行去教务处办理。

3. 实验记录表可通过教务处网站下载,程序为:教务处——下载——下载专区——实践管理——太原理工大学实验记录表和研究生实验助教岗登记表。

4 .为确保信息录入准确,请各位任课教师按本学期教学计划完整填写“课程实验记录表”,一式两份,并签名确认。

5. 上机实验课需先经教务处开上机票,将上机票交图强机房同时将太原理工大学实验记录表交实验中心(聂勇)。

6. 实验课应安排在学校正常上课时间内,一般情况以不占用休息日、节假日为宜。特殊情况请与实验室教师商榷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实验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2015.9
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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